本期傲明新闻将向您介绍全球税务透明度的发展和环境,主要是关于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这些发展旨在打击纳税人通过其国外金融账户和跨境投资进行逃税。这可能会对您的计划/现有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如今,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和20国集团(G20)正在迅速确定与 FATCA 类似的新全球法规。OECD 已经制定了《税务方面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标准》,它包括《主管机关协议》 (CAA) 和《共同报告标准》(CRS,或者简称标准)。
金融机构将每年将所有金融账户及其相关交易的信息报告给地方税务机关,然后在参与司法区之间自动交换。这些标准规定了要交换的金融账户信息(余额、利息、红利和销售收入),哪些金融机构需要报告以及涵盖的不同类型的账户和纳税人(个人和实体,包括信托和基金)。
到目前为止,全球 94 个司法区已致力于实施该 AEOI 标准,其中 61 个司法区已经签署了《多边主管机关协议》(MCAA)。在这 94 个司法区中有 56 个将于 2017 年 9 月前开始交换 2016 财年的信息,因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开始。
这些早期实施国家包括欧盟所有国家(奥地利除外,其将于 1 年后开始)。而且,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英国皇家属地及海外领地也开始实施 AEOI 标准,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前启动。38 个司法区(包括瑞士、新加坡和金砖国家)将于 1 年后(即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AEOI 标准,将于 2018 年 9 月首次交换。本期傲明新闻最后会列出这 94 个司法区。
对您的投资结构的影响
由于参与司法区之间自动交换信息,所以参与司法区的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外国银行账户和外国资产将可能被个人纳税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所知。税务稽查员将对该信息与存档的本地报税表进行对比,任何未公开的应纳税收可能会导致税务审查、评估和处罚。这些发展将有助于推动全球税务透明度的发展。
由于许多司法区发布了防滥用法规(黑名单、CFC 制度等)或其他国内税务公开规定,所以您可能必须公开计划/现有结构的资产/实体,或者可能必须上报个人报税表中从结构分配给您的收入,无论该收入是否分配给您。因此,我们建议您与税务顾问核对这一情况。
HNWI 的替代结构方案
考虑到上面提到的发展,现在是时候确定您的结构是否提供所需的优势,或者是否需要对它进行调整。任何结构方案必须根据每个 UBO 特定环境、结构的目标以及居住国的税务和法律规定量身定制。在这方面,傲明集团可以帮助您:
根据居住国初步评估结构和/或相关收入的税务公开要求
自愿公开外国账户/实体和相关收入,无论是否有赦免制度
提供替代结构方案以实现资产保护,针对下一代进行遗产规划,保密委托第三方和/或进行税务优化
个人移民,成为低/零税收地区的(纳税)居民。
关于这些和其他结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为您推荐私人客户服务和信托服务。
如果您对上述信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与您的销售主管或关系经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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