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简单而优惠的税制,使其成为了经营国际贸易公司的理想地和经久不衰的国际金融中心。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投资的控股与参股,还是作为无形资产的特许港或进行真正的贸易活动,香港都是连接世界与中国、远东的理想门户。香港的税制非常适合作国际收入规划。税收基于来源地(即属地)原则,只对来自本地经营业务的利润征税。因此,所有非香港来源的收入都可免税,进行股息分配时,汇往许多国家(如荷兰、瑞士)也无需缴交预提税和所得税。
目前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6.5%。税收损失可以无限期结转。
香港公司制度的主要好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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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国大陆、比利时和泰国签署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 收到股息无需纳税;
- 无股息或利息预提税;
- 除了特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外,无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 无财产收益税;
- 无“利息收入”税;
- 在境外取得而存入香港的收入无需缴税;
- 无货币兑换管制或限制;
- 可从香港税务局取得预约税务裁决;
- 属地收入体系;
- 香港的应税利润税率仅为16.5%;
- 无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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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明香港提供集团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通过香港公司可设立的架构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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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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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是跨境贸易的理想实体。的确,香港控股公司通常被用作国际贸易公司。基于属地税制,香港贸易公司通常可避免缴纳香港当地的企业所得税。可实现包括货物进出口以及转开发票等多种交易,即在通常情况下,从中国或其它亚洲国家购买货物再通过香港公司分销。由于香港公司的销售在香港以外执行,所赚取的利润无需缴纳所得税。该架构还可用于提供咨询服务。用于在中国购买产品时,获得的利润可留在中国境外,作为贸易集团内部未来投资之用。在该架构中,因为该地区的“一国两制”,香港贸易公司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在除单纯的转开发票以外,香港公司可为再销售过程(如:产品开发、质量控制和物流服务)贡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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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比利时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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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第一个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和比利时签定的。税收协定提供的利益是,若香港公司持有比利时公司一定的股份,则该比利时公司支付给香港公司的股息可免税。通过比利时公司降低税负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可以自由地利用欧盟的母-子公司指令。该指令消除了从比利时向欧盟内部支付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股息的预提税。这种链接创造了退出欧洲的良好路径。
香港公司的其他用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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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持有架构:从资产获得的收入免税,如:非本地不动产和证券组合,知识产权(即提供许可的特许权)和船只;
- 储蓄架构:通常用于绕过外汇限额和通过欧盟指令免除欧洲居民收取利息的预提税;
- 特许权架构:向全球许可和再许可科技、版权、电影和专利使用权;
- 融资中介架构:通过香 港公司背对背贷款可免除利息税(若该贷款来源于香港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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