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外商选择和中国公司合资,持有合资公司的部分股权。多数情况下,外国投资人希望取得其中国投资的控制权,从而选择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种中国的法人实体形式,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特点:最低注册资本30,000元人民币,有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雇员。审批机构也可能提出其他的要求。
对于可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人可参考不时更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某些产业现在还未或未完全开放给外资。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和允许类的生产或服务活动。服务性公司须缴纳营业税,生产性公司缴纳增值税,所有公司取得利润都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政府还收取几种小额附加费。